畢業設計 - THESIS DESIGN PROJECT
Parasitization & Rehabilitation
寄生與重生
2021.04
提出「存在先於本質」的存在主義哲學大師尚-保羅·沙特,曾說過:「人是被命定自由的。」
+何謂自由?
「人是行為的總和,是選擇的結果。」- 保羅·沙特
自由即是選擇的自由,人的一生就是一連串的選擇,自由選擇意味著對行為承擔起責任。責任作為一個評價個人行為後果的範疇有著重要的社會意義,包含源自於道德與法律上的責任,制度規範則是因應自由而存在。
+何謂監獄?
作為社會控制的一環,權力體制下的「監獄」是為使罪犯銘記違反法律規範而必然存在的產物。隨著社會認知的轉變,監獄的發展相較於過去以使犯人感到痛苦,轉向為使罪犯的思想產生轉變,培養遵紀守法及重適社會生活為基本目的為主。即社會需要監獄的存在,但最終的目的是希望隨著社會犯罪率的降低,監獄也能逐漸消失。
然而許多國家面臨了「監獄超收」與「監獄化不良影響」等情形,造成了空間不足與再犯率並未降低等問題。
#監獄超收
國內監所收容人數超收比高達18%,受刑人平均享有不到0.4坪的空間,遠低於國際人權組織規定的0.7坪。過度擁擠的收容環境之惡劣對受刑人產生的負面影響造成管理上更加困難,也造成矯正及教化的效果大幅降低。
針對以上,我們提出了單元模組化的牢房概念,可通過組裝、拆解、運輸等方式,大幅減少了興建監所的時間、人力及物資成本,也提升監所整體增加與減少甚至是消失的可能性,讓土地有更大的自由度與再利用的價值。
#監獄化的不良影響
被認為是入監前已形成的價值觀念和對於監禁痛苦所反應出的結果的交互作用所產生的負面影響,主要包含學習不法行為、社會關係中斷和價值觀的轉變等因素,無形之中造就了國內再犯率高達50%的惡性的循環。
根據研究與問卷結果顯示: 受刑人生活壓力愈大、愈無法感受到社會支持則會產生較嚴重的社會距離。透過與親屬的互動而獲得情感、自尊、讚賞、歸屬、認同及安全之基本需求,對於改善情緒與心態上有實質性的效果。
有鑒於此,我們將透過分階段的矯正的方式,分類處遇,以減少不良惡習的感染。另外增加懇親的次數與改善會客的方式與空間將有助於提升受刑人與社會的互動。
+何謂少年感化機構?
收容經法院裁處感化教育的少年,現有機構已全數改制為矯正學校。執行期間不得超過3年或少年屆滿21歲。執行已逾6月而有成效,得聲請免除執行。
#設計概念
根據常態原則,在講究人權的現代社會,剝奪肉體的自由即是懲罰,不應連身而為人的基本權力也一併限制與剝奪,囚犯的生活條件不應低於維持社會安全之必需。(實際上受刑人被剝奪的自由與權利還包含了:居住與遷徙自由、秘密通訊自由和工作權、財產權及提起救濟的權利…等。)
「常規化的評判是指每一個機構都有一套訓練與懲罰的標準,目的在於比較個體與排斥異常,而當中包含了「處罰」與「獎勵」的雙元體系。「處罰」泛指通過暴力或威脅而運作的權力,藉此加強個人與團體的某些意願,目的在於贏得他人的服從/「獎勵」是指通過給予服從的個人正面的獎賞或獎勵,即直接或間接地涉及某些行為的「誘因」作用。」
- 米歇爾·傅柯《規訓與懲罰》
延續模組化牢房單元的概念,發展出:懲罰/一般/獎勵三種牢房性質搭配階段性的分區矯正機制作為服從的獎勵和誘因,透過良好的表現換取相對自由的時間與空間並實現自身的價值,應是受保障的權利之一。
透過自身曾遭關押的真實經驗與觀察,輔以矯正機關人員的訪問與超過30份更生人問卷的蒐集。我們嘗試提出一個重視人權且人性化的少年感化機構,在為期三年的感化教育期間有效改善受刑人的內在心理與外在行為,利用常規化的評判中「處罰」與「獎勵」的誘因促使受刑人自我審查與重新評估自己的行為,扮演積極的角色以達到教化目的並符合社會的期待,以對社會產生正面價值。
+何謂自由?
「人是行為的總和,是選擇的結果。」- 保羅·沙特
自由即是選擇的自由,人的一生就是一連串的選擇,自由選擇意味著對行為承擔起責任。責任作為一個評價個人行為後果的範疇有著重要的社會意義,包含源自於道德與法律上的責任,制度規範則是因應自由而存在。
+何謂監獄?
作為社會控制的一環,權力體制下的「監獄」是為使罪犯銘記違反法律規範而必然存在的產物。隨著社會認知的轉變,監獄的發展相較於過去以使犯人感到痛苦,轉向為使罪犯的思想產生轉變,培養遵紀守法及重適社會生活為基本目的為主。即社會需要監獄的存在,但最終的目的是希望隨著社會犯罪率的降低,監獄也能逐漸消失。
然而許多國家面臨了「監獄超收」與「監獄化不良影響」等情形,造成了空間不足與再犯率並未降低等問題。
#監獄超收
國內監所收容人數超收比高達18%,受刑人平均享有不到0.4坪的空間,遠低於國際人權組織規定的0.7坪。過度擁擠的收容環境之惡劣對受刑人產生的負面影響造成管理上更加困難,也造成矯正及教化的效果大幅降低。
針對以上,我們提出了單元模組化的牢房概念,可通過組裝、拆解、運輸等方式,大幅減少了興建監所的時間、人力及物資成本,也提升監所整體增加與減少甚至是消失的可能性,讓土地有更大的自由度與再利用的價值。
#監獄化的不良影響
被認為是入監前已形成的價值觀念和對於監禁痛苦所反應出的結果的交互作用所產生的負面影響,主要包含學習不法行為、社會關係中斷和價值觀的轉變等因素,無形之中造就了國內再犯率高達50%的惡性的循環。
根據研究與問卷結果顯示: 受刑人生活壓力愈大、愈無法感受到社會支持則會產生較嚴重的社會距離。透過與親屬的互動而獲得情感、自尊、讚賞、歸屬、認同及安全之基本需求,對於改善情緒與心態上有實質性的效果。
有鑒於此,我們將透過分階段的矯正的方式,分類處遇,以減少不良惡習的感染。另外增加懇親的次數與改善會客的方式與空間將有助於提升受刑人與社會的互動。
+何謂少年感化機構?
收容經法院裁處感化教育的少年,現有機構已全數改制為矯正學校。執行期間不得超過3年或少年屆滿21歲。執行已逾6月而有成效,得聲請免除執行。
#設計概念
根據常態原則,在講究人權的現代社會,剝奪肉體的自由即是懲罰,不應連身而為人的基本權力也一併限制與剝奪,囚犯的生活條件不應低於維持社會安全之必需。(實際上受刑人被剝奪的自由與權利還包含了:居住與遷徙自由、秘密通訊自由和工作權、財產權及提起救濟的權利…等。)
「常規化的評判是指每一個機構都有一套訓練與懲罰的標準,目的在於比較個體與排斥異常,而當中包含了「處罰」與「獎勵」的雙元體系。「處罰」泛指通過暴力或威脅而運作的權力,藉此加強個人與團體的某些意願,目的在於贏得他人的服從/「獎勵」是指通過給予服從的個人正面的獎賞或獎勵,即直接或間接地涉及某些行為的「誘因」作用。」
- 米歇爾·傅柯《規訓與懲罰》
延續模組化牢房單元的概念,發展出:懲罰/一般/獎勵三種牢房性質搭配階段性的分區矯正機制作為服從的獎勵和誘因,透過良好的表現換取相對自由的時間與空間並實現自身的價值,應是受保障的權利之一。
透過自身曾遭關押的真實經驗與觀察,輔以矯正機關人員的訪問與超過30份更生人問卷的蒐集。我們嘗試提出一個重視人權且人性化的少年感化機構,在為期三年的感化教育期間有效改善受刑人的內在心理與外在行為,利用常規化的評判中「處罰」與「獎勵」的誘因促使受刑人自我審查與重新評估自己的行為,扮演積極的角色以達到教化目的並符合社會的期待,以對社會產生正面價值。